進口吉爾吉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
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8號(關于進口吉爾吉斯共和國乳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)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進口吉爾吉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
2019年12月30日
附件
進口吉爾吉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
一、檢驗檢疫依據(jù)
(一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。
(二)《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》。
(三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獸醫(yī)和植物衛(wèi)生安全檢驗局關于吉爾吉斯共和國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》。
二、允許進口產品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僅包括牛乳來源的脫脂乳粉和干酪。
三、生產設施要求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生產企業(yè)應經吉爾吉斯官方批準,并獲得中方注冊。
四、證書要求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應隨附吉爾吉斯官方簽發(fā)的衛(wèi)生證書。
五、食品安全要求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應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六、包裝和標識要求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必須用符合中國相關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,外包裝要用中文及英文標明規(guī)格、產地(具體到州/省/市)、目的地、品名、重量、生產廠名稱、注冊編號、生產批號、儲存條件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。
內包裝須符合中國相關規(guī)定,標簽上應注明原產國、品名、企業(yè)注冊號、生產企業(yè)名稱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、生產批號。
七、存放和運輸要求
吉爾吉斯輸華乳品的存放、運輸?shù)娜^程,均應符合衛(wèi)生條件,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。貨物裝入集裝箱后,應加施封識,封識號須在衛(wèi)生證書中注明。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及更換包裝。
八、其他
獲得注冊的吉爾吉斯乳品企業(yè)名單、輸華乳品衛(wèi)生證書樣本,請訪問海關總署網站查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