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所有進口對蝦和對蝦產(chǎn)品必須冷凍;
(2)所有進口煮熟的蝦和蝦產(chǎn)品必須冷凍,并且在煮熟過程中產(chǎn)品最低核心溫度應(yīng)達到65o℃;
(3)只有經(jīng)過澳大利亞官方評估認為不含十足類虹彩病毒等10種病原體的國家或地區(qū),才允許向澳大利亞出口整只未煮熟(冷凍)蝦。
該草案意見反饋期截至2023年8月4日。
更多詳情參見:https://www.agriculture.gov.au/biosecurity-trade/policy/risk-analysis/memos/ba2023-a06
